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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法院不予立案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 2024-02-27 16:23:44 0人浏览
刑事自诉案件法院不予立案怎么办理
律师解答
刑事自诉案件法院不予立案,因材料或证据不足而无法立案的,可自行补充所需材料后尝试立案。
法院未给出明确的不予立案理由或不受理决定的,可以向其上级机关,如公安机关或检察院,请求复议或咨询。法院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但是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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