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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逃人员辩护怎么写材料

更新时间: 2024-02-27 16:23:50 0人浏览
在逃人员辩护怎么写材料
律师解答
在逃人员辩护材料可以写明在逃人员的相关信息,包括个人背景、涉案事实、证据等,行使辩护权的根据,辩护发言的根据,辩护人对案件的基本看法。
辩护人员可以查阅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便在辩护过程中引用相关法律条文,为在逃人员争取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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