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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到检察院的案子多久开始审理

更新时间: 2024-02-27 16:24:02 0人浏览
移交到检察院的案子多久开始审理
律师解答
移交到检察院的案子,通常在一个月内移交人民法院开始审理。
法律规定,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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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庚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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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庚文律师

广东-云浮

擅长:房产纠纷、建筑工程、交通事故、征地拆迁、损害赔偿、公司企业、债权债务、刑事案件、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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