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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对方离婚后户口怎么处理好

更新时间: 2024-02-20 15:56:56 0人浏览
找不到对方离婚后户口怎么处理好
律师解答
找不到对方离婚后,户口处理方式如下:
一、迁回原籍:如果女方是迁出的一方,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回原籍。如果原籍所在地同意迁回,可以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
二、另立门户:如果户口政策各地规定有所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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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瑞梅律师
闫瑞梅律师

河北-衡水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继承、公司企业、保险纠纷、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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