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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和逮捕哪个严重些

更新时间: 2024-02-20 16:01:36 0人浏览
刑拘和逮捕哪个严重些
律师解答
在刑拘和逮捕中,逮捕严重些,二者都是我国司法机关采取的强制措施。
刑拘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于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采取的强制措施。
逮捕是司法机关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是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在被逮捕之后,一般会被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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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继橹律师
主办律师
张继橹律师

山东-济宁

擅长: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刑事案件、继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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