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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所得财产能否认定共有财产

更新时间: 2024-02-07 16:08:21 0人浏览
同居期间所得财产能否认定共有财产
律师解答
同居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共同共有的财产,可以由共有人协议分割或者出卖。
一方个人所得的财产,则不属于共同共有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时对于同居任何一方的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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