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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期间案件移交检察院会不会起诉对方

更新时间: 2024-01-30 16:52:21 0人浏览
监视居住期间案件移交检察院会不会起诉对方
律师解答
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期间,如果在侦查过程中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一般会起诉对方。但是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依法决定不起诉对方。
此外,如果案件涉及其他复杂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检察院可能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自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再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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