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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分公司有什么风险隐患

更新时间: 2024-01-30 16:57:39 0人浏览
开分公司有什么风险隐患
律师解答
开分公司的风险隐患包括:分公司的运作一般相对独立,而且拥有更高的权限,如果总公司忽视对于分公司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往往容易产生分公司管理人员滥用职权侵犯公司利益的风险,还可能会面临销售难点和利润下降的风险等。
按照规定,公司要设立分公司的,就需要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的时候要注意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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