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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基本农田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更新时间: 2024-01-22 15:16:45 0人浏览
占用基本农田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律师解答
占用基本农田需要办理的手续是:
1.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审查符合的颁发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
2.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3.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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