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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欠的债离婚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 2024-01-22 15:17:29 0人浏览
女方欠的债离婚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女方欠的债如果是超出夫妻日常生活的,那么离婚时也应当只由自己负责。
但是如果女方可以证明债务是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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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曹倩律师

甘肃-平凉

擅长:刑事案件、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公司企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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