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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女方怎么样从男方处迁走孩子户口

更新时间: 2024-01-22 15:17:29 0人浏览
离婚了女方怎么样从男方处迁走孩子户口
律师解答
离婚了女方从男方处迁走孩子的户口的方式为:女方可以先与男方协商一致,然后先去自己住所地派出所申请迁入,得到同意后,再到男方处派出所领取同意迁出的说明书,并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最后到女方住所地办理迁入登记即可。
如果男方不配合迁出的,女方可以携带身份证、离婚协议书或者判决书、调解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查证属实的,可以直接与派出所协同将其户口迁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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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曹倩律师

甘肃-平凉

擅长:刑事案件、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公司企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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