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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老百姓的房子违反什么纪律行为

更新时间: 2024-01-22 16:10:00 0人浏览
强拆老百姓的房子违反什么纪律行为
律师解答
强拆老百姓的房子不是违反纪律的行为,是违反法律的行为。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被征收人应当订立补偿协议,达成合意先补偿后拆迁,但民房属于违法建筑的或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不搬迁的可以申请履行强拆程序。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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