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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案件受理费什么时候收取的

更新时间: 2024-01-19 11:20:24 0人浏览
诉讼离婚案件受理费什么时候收取的
律师解答
诉讼离婚案件受理费一般由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起诉离婚的费用,最后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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