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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纠纷的诉讼费怎么算的

更新时间: 2024-01-04 11:01:52 0人浏览
债权转让纠纷的诉讼费怎么算的
律师解答
对于债权转让纠纷,如果是因为转让的价格产生纠纷,则该案件的诉讼费用需要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等。
按照规定该诉讼费用应当由原告方预交,但是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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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冲律师
主办律师
薛冲律师

山东-济南

擅长: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继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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