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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人员无力偿还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24-01-04 11:01:55 0人浏览
失信人员无力偿还怎么办
律师解答
失信人员真的无力偿还其所负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或者延期偿还,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了和解协议的,等到当事人根据协议内容履行完毕,法院就会在三日内删除失信人员的失信信息。
或者法院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确实没有发现失信人员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也会将其失信信息删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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