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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了冷静期还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更新时间: 2024-01-04 14:02:16 0人浏览
离婚过了冷静期还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律师解答
离婚过了冷静期还的,还需要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需要携带的证件有: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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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马强律师
主办律师
杨马强律师

吉林-长春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婚姻家庭、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债权债务、劳动纠纷、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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