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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费用怎么收

更新时间: 2023-12-29 09:24:36 0人浏览
起诉离婚费用怎么收
律师解答
起诉离婚案件受理费的收取规则为:立案时原告向人民法院预缴相关费用,在案件审理结束后,再根据法院的判决确定诉讼费用的承担人。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三百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二十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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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毅律师
合伙人律师
赵毅律师

山东-青岛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征地拆迁、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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