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刑事辩护> 刑事案件开庭的基本流程和步骤有哪些

刑事案件开庭的基本流程和步骤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3-12-07 14:52:09 0人浏览
刑事案件开庭的基本流程和步骤有哪些
律师解答
刑事案件开庭审理基本流程和步骤为:首先是法官宣布开庭,然后宣读起诉书,公诉人询问被告人,公诉人将犯罪证据一一举证,被告人及律师是否有证据出示,开始法庭辩论,检察院发表公诉意见,被告人及律师发表辩论意见,被告人最后陈述,然后休庭,合议,最后宣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条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赵蒙律师
主办律师
赵蒙律师

河北-石家庄

擅长:刑事案件、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企业、房产纠纷

4098
已帮助
咨询我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