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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申报债权是否可再起诉

更新时间: 2023-11-14 15:15:48 0人浏览
已申报债权是否可再起诉
律师解答
债权已经申报了,一般不可以再起诉,除非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则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规定债权人要申报债权的,应当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并且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提交有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五十七条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五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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