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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不认罪认罚如何辩护

更新时间: 2023-10-10 10:45:57 0人浏览
被告人不认罪认罚如何辩护
律师解答
被告人不认罪认罚的,被告人可以提出自己无罪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事实及理由,对与定罪有关的事实、证据予以反驳等方式进行辩护。有辩护人的,如果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认为自己无罪的理由不成立,或者辩护人在阅卷后认为公诉机关的证据非常扎实,有罪证据确凿,认为被告没有如实向辩护人陈述案件事实,可以依法拒绝辩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
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
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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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友泉律师
主任律师
马友泉律师

上海-上海

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刑事案件、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公司企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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