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职务犯罪> 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有什么区别和影响

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有什么区别和影响

更新时间: 2023-08-31 13:37:49 0人浏览
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有什么区别和影响
律师解答
职务侵占罪与挪用本单位公款构成挪用资金罪的本质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目的是占为己有,则认定为职务侵占罪;如果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应当认定为挪用资金罪。对非法占有的目的,一般从资金转移的方式、资金的用途、以及事后是否归还等方面来加以判断,如果一开始就采取了篡改账目等使资金无法查明来源及去向的方法,事发后又属于非客观原因不退还款项的,一般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