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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最明显的区别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3-09-11 10:11:39 0人浏览
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最明显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解答
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最明显的区别就在于其犯罪主体不同。两罪的犯罪主体都是特殊主体,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指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则特指国家工作人员。
除犯罪主体之外,两罪在客体、犯罪对象、量刑标准上也均不相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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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晓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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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晓军律师

辽宁-大连

擅长:刑事案件、公司企业、合同纠纷、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涉外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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