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债务追讨> 起诉欠钱不还的需要对方的身份证吗

起诉欠钱不还的需要对方的身份证吗

更新时间: 2023-08-03 10:04:28 0人浏览
起诉欠钱不还的需要对方的身份证吗
律师解答
起诉欠钱不还的人不需要对方的身份证,只需要在起诉状中写明被告的姓名、性别、民族、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可以明确其身份即可。在民事案件中,当事人除了需要递交起诉状,还需要为自己的主张提供相应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何正海律师
合伙人律师
何正海律师

湖北-武汉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婚姻家庭、继承、刑事案件、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公司企业

3164
已帮助
咨询我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