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企业法律顾问> 进黑名单之后是否能当法人代表

进黑名单之后是否能当法人代表

更新时间: 2023-07-27 11:32:30 0人浏览
进黑名单之后是否能当法人代表
律师解答
进黑名单之后不可以当法人代表,也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此时当事人可以成为一名普通的股东。黑名单就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果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进入黑名单的,就不能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赵玉峰律师
主办律师
赵玉峰律师

山东-临沂

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征地拆迁、损害赔偿、劳动纠纷

232
已帮助
咨询我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