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公司企业> 分公司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吗

分公司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吗

更新时间: 2020-12-10 19:14:22 0人浏览
分公司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吗
律师解答
分公司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分公司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分公司是依法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一定的民事活动的主体,其可以参与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