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破产清算> 企业破产后的债务清偿顺序有什么规定

企业破产后的债务清偿顺序有什么规定

更新时间: 2023-07-17 09:29:40 0人浏览
企业破产后的债务清偿顺序有什么规定
律师解答
企业破产后的债务清偿顺序为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人欠缴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是最后一个顺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姜超律师
主任律师
姜超律师

江苏-南京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继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

1107
已帮助
咨询我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