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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分公司是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 2023-07-17 09:30:12 0人浏览
省外分公司是怎么办理
律师解答
省外分公司办理流程是分公司企业名称核准;提交分公司注册登记申请材料,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需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总公司的申请书、股东会决议、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刻章;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办理税务登记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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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玉峰律师
主办律师
赵玉峰律师

山东-临沂

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征地拆迁、损害赔偿、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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