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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未申报的债权怎样处理好

更新时间: 2023-07-17 09:30:12 0人浏览
破产清算未申报的债权怎样处理好
律师解答
破产清算未申报的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最后分配前没有补充申报的,不能再申报。债权人也不能要求管理人/股东等人员承担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五十六条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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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玉峰律师
主办律师
赵玉峰律师

山东-临沂

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征地拆迁、损害赔偿、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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