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行政处罚> 多次盗窃被行政拘留后是否构成刑法中的多次

多次盗窃被行政拘留后是否构成刑法中的多次

更新时间: 2023-07-06 18:13:23 0人浏览
多次盗窃被行政拘留后是否构成刑法中的多次
律师解答
多次盗窃被行政拘留后,构成刑法中的多次盗窃,行为人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是盗窃金额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是盗窃金额在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会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王相文律师
主任律师
王相文律师

上海-上海

擅长:合同纠纷、继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债权债务、损害赔偿

13139
已帮助
咨询我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