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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公告送达法律规定

更新时间: 2023-07-06 18:36:36 0人浏览
行政机关公告送达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行政机关公告送达法律规定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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