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刑事辩护>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

更新时间: 2020-03-17 16:12:09 0人浏览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
律师解答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