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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新政策

更新时间: 2023-07-27 16:28:59 0人浏览
上海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新政策
律师解答
上海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新政策是:
1、上海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需要准备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没有出生医学证明的需要到司法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亲子鉴定,凭亲子鉴定证明代替出生医学证明入户,并向派出所说明没有出生医学证明的原因。
2、到当地的派出所申报、登记,可以自愿落户在父亲或母亲户口下;
3、属于国外非婚生子女的,需要提供子女出入境时所持证件,以及申请人在境外出生的凭证,并填写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
4、当地的派出所审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标准,并上报分局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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