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如何处理案件

行政机关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如何处理案件

更新时间: 2023-06-08 18:20:30 0人浏览
行政机关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如何处理案件
律师解答
行政机关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行政机关败诉后,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王相文律师
主任律师
王相文律师

上海-上海

擅长:合同纠纷、继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债权债务、损害赔偿

13105
已帮助
咨询我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