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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法院联系对方不到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23-06-07 15:10:50 0人浏览
起诉离婚法院联系对方不到怎么办
律师解答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联系不到对方的,可由人民法院进行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可由法院对被告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再通行公告的方式送达判决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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