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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监督的几种形式

更新时间: 2023-06-05 16:24:03 0人浏览
我国行政监督的几种形式
律师解答
我国行政监督的形式:以行政监督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分为一般监督与特别监督;以其实施的时期为标准,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以其主体的任务为标准,分为依职权的监督与依授权的行政监督;以行政监督的内容为标准,分为公安、工商、海关、资源、环境保护、审计等行政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六十二条
行政机关可以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对其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检查时,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查阅或者要求被许可人报送有关材料;被许可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对检验合格的,行政机关应当发给相应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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