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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高级法官对应的行政级别

更新时间: 2023-05-25 16:49:44 0人浏览
三级高级法官对应的行政级别
律师解答
三级高级法官对应的行政级别是正处级,其中最高人民法院的助理审判员为一级法官至三级法官,高级人民法院的助理审判员为一级法官至四级法官;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员为三级高级法官至三级法官,助理审判员为二级法官至五级法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二条
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
第二十九条
法官的等级设置、确定和晋升的具体办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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