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刑事辩护> 寻衅滋事多次辱骂他人的认定

寻衅滋事多次辱骂他人的认定

更新时间: 2024-01-10 08:56:15 0人浏览
寻衅滋事多次辱骂他人的认定
律师解答
寻衅滋事多次辱骂他人的认定是多次对他人进行辱骂,并且情节恶劣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雷平律师
高级合伙人律师
雷平律师

云南-昆明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债权债务、公司企业、知识产权、劳动纠纷、征地拆迁

7260
已帮助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