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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更新时间: 2023-05-12 09:51:57 0人浏览
欠条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律师解答
因为欠条引起的争议,一般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而不是原告所在地。公民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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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正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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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正海律师

湖北-武汉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婚姻家庭、继承、刑事案件、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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