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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怎样认定

更新时间: 2023-03-23 15:53:33 0人浏览
民间借贷怎样认定
律师解答
民间借贷的认定要件为:形式要件,即达成合意的外在形式,如借条、借款合同、口头约定以及其他可以表明双方借款合意的形式;主体要件,借贷的主体不属于经批准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实质要件,即款项的实际交付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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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钦副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胡钦副主任律师

广西-南宁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建筑工程、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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