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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牵引故障车规定

更新时间: 2023-01-13 12:03:38 0人浏览
高速公路牵引故障车规定
律师解答
在高速公路牵引故障车的规定如下:
1、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2、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
牵引故障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被牵引的机动车除驾驶人外不得载人,不得拖带挂车;
(二)被牵引的机动车宽度不得大于牵引机动车的宽度;
(三)使用软连接牵引装置时,牵引车与被牵引车之间的距离应当大于4米小于10米;
(四)对制动失效的被牵引车,应当使用硬连接牵引装置牵引;
(五)牵引车和被牵引车均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汽车吊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牵引车辆。摩托车不得牵引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
转向或者照明、信号装置失效的故障机动车,应当使用专用清障车拖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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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骏律师
高级合伙人
刘骏律师

上海-上海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继承、婚姻家庭、征地拆迁、债权债务、行政纠纷、综合、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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