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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买房付了首付,结婚后有必要加女方名字吗?

更新时间: 2020-11-09 15:01:29 0人浏览
男方买房付了首付,结婚后有必要加女方名字吗?
律师解答
男方买房付了首付,结婚后没有必要加女方名字。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的情况:若为共同共有,该房产你们双方一人一半,若设定为按份共有,则双方按设定份额拥有相应份额。 房产证上未加上女方名字的情况:该房产夫妻双方共同还贷,该房产分割方式采用协议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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