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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更新时间: 2020-11-09 17:13:19 0人浏览
哪些情况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律师解答
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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