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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规定胎儿的权利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0-11-10 09:24:50 0人浏览
民法总则规定胎儿的权利有哪些
律师解答
民法总则规定胎儿的权利有: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因此,胎儿只有在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情形下,被视为有民事权利能力,其他情况下没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一般情况下,胎儿是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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