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刑事辩护> 冒名顶替超过二十年还追责吗

冒名顶替超过二十年还追责吗

更新时间: 2022-11-28 16:20:59 0人浏览
冒名顶替超过二十年还追责吗
律师解答
冒名顶替罪的最高量刑标准是三年有期徒刑,其追诉期限是五年,超过二十年无法追责。
冒名顶替罪是指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行为,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追诉期限是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间,不再追究法律责任的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二百八十条之二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