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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的案子多久到检察院

更新时间: 2022-11-27 19:14:19 0人浏览
监视居住的案子多久到检察院
律师解答
犯罪嫌疑人被监视居住后,案子一般在二至三个月后,移交检察院。
监视居住分别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并经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最长时间不超过6个月。
监视居住具体指的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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