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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鉴定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22-11-18 16:38:01 0人浏览
法医鉴定怎么办
律师解答
法医鉴定的流程:
一、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并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
二、被鉴定人持《法医鉴定委托书》及有关病历资料到法医鉴定中心鉴定;
三、鉴定中心受理鉴定;
四、鉴定人制作规范化的鉴定书,并通知被鉴定人或办案单位领取鉴定书;
五、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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