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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书要生效证明吗

更新时间: 2022-11-18 16:38:12 0人浏览
法院调解书要生效证明吗
律师解答
法院调解书不需要生效证明。
双方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法院一般应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在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后,送达双方当事人。
双方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后,调解书就具有了法律效力。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在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百零一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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