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婚姻家庭> 军人离婚的管辖法院怎么规定

军人离婚的管辖法院怎么规定

更新时间: 2022-11-17 17:41:21 0人浏览
军人离婚的管辖法院怎么规定
律师解答
军人离婚的管辖法院有如下规定:一方是军人的,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其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是:双方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由军事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一条
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