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诉讼> 强制执行多久办理

强制执行多久办理

更新时间: 2022-11-15 11:42:20 0人浏览
强制执行多久办理
律师解答
对于强制执行,法院一般应在六个月内办理。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等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收到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执行书后,法律规定要在六个月内执行,超过六个月期限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六个月期限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
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