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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共同出资购房但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离婚时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23-04-10 10:42:38 0人浏览
婚前共同出资购房但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离婚时怎么办
律师解答
婚前共同出资购房但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离婚时另一方有出资证据才能分割。如果未登记名字的一方不能证明自己有出资行为,则房产属于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该房不予分割,仍归个人所有。如果未登记名字的一方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的行为,则房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在离婚时可通过协议分割或者诉讼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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